DB21T 2180-2013 辽宁省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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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Z00 DB21,地 方标准,DB 21/T 2180—2013,辽宁省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Guide for the hazardous waste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of petrochemical,enterprises in Liaoning province,2013-10-14 发布2013-11-14 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发 布,DB21/ T 2180—2013,I,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原则.. 2,5 企业责任 3,6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流向.. 3,7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6,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表 15,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 17,附录 C(资料性附录) 辽宁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申请表. 19,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 22,DB21/ T 2180—2013,I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晓牧、吕雪峰、万慧茹、许丹、来克立、武伟男、宋闯、高欣野、李凤鸣,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解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21/ T 2180—2013,1,辽宁省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所有环节进行识别,和评估,规范企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同时适用于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的监督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 51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T 8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1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环函〔2011〕171,号),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DB21/ T 2180—2013,2,石油化工,石油化学工业简称石油化工,石油化工指以石油和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加工工业。主要生产加工过程包括石油炼制、石油裂解、有机化工加工、合成材料加工,3.2,石油化工企业,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3.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3.4,贮存,是指将危险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3.5,利用,是指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3.6,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4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原则,4.1 本标准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归纳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原则,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即是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再进行鉴别,4.3 被废弃或者丧失使用价值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4.4 对沾染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容器、包装物和其他物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4.5 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存有争议的,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可组织专家进,行鉴别。鉴别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承担。在鉴别结果公布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将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禁在鉴定前企业将有争议的危险废物作为副产品出售,4.6 为降低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环境风险,本辖区范围内有相应处置企业的,应优先安排辖区内处,理处置危险废物,4.7 在拟转移的危险废物与持证接受单位的经营范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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